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與效率,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依據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劃,查核公司內部作業及子公司監督與管理;除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應列席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之實行包含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調查、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遵行程度,及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稽核範疇包含釐定的稽核項目、時間、程序(方法)、依據之法令規章及使用之表單。
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並直屬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後送董事會同意為之。本公司訂有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管理辦法,由稽核主管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核定,其考評為每年執行一次,相關辦法內容依本公司內部規章辦理。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1. 本公司每季召開董事會,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均列席董事會,稽核主管並於每次董事會皆報告內部稽核業務情形。
2. 審查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報告時,簽證會計師出席審計委員會,說明查核公司財務報表過程、範圍事項及相關法規更新情形,並與獨立董事充分相互討論。簽證會計師亦出席董事會,與各董事進行說明與溝通。
3. 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與獨立董事隨時得視需要直接相互聯繫,溝通管道順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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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溝通摘要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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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 會計師就202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進行說明及溝通 | 202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
| 2025.08.21 | 會計師就2025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進行說明及溝通 | 2025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
| 2025.11.05 | 會計師就2025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進行說明及溝通 | 2025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
檢舉管道
本公司所有檢舉案件,均由人資行政單位(以下簡稱「專責單位」)依公正、獨立及保密原則受理與查證,並視案件性質採取分層級處理機制。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法及依公司相關規定即時處置,並檢討與精進內部控制及作業流程。本公司承諾保護檢舉人權益,禁止任何形式之不當對待或報復行為,並將案件處理情形提報董事會監督。
| 受理單位: | 稽核部門 |
| 電子郵件: | audit@ith.ltd |
| 電話舉報: | 03-5600099 |
| 投函舉報: |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 1 號 10F-1 |